递交建议书
递交节目建议书
流行文化节目办事处欢迎任何人士递交节目建议书,为「香港流行文化节」提供高质素且与香港流行文化相关的创新节目,可由本署主办或以赞助形式举行。节目建议书须详列节目概念及演出方式、有关的艺术工作者、制作细节、预算费用及背景资料(例如以往演出的评论、影片、录音等)。流行文化节目办事处一般需要12至18个月时间处理节目建议。如建议书由递交当日至建议演出日期不足6个月,可能不获考虑。
甄选准则和程序
所有节目建议都会以相同的准则详加甄选,包括拟议节目及其创作及制作人员的艺术及专业水平、节目是否符合「香港流行文化节」的主题和宗旨、整体节目安排、财政预算、节目的技术可行性、市场考虑等。署方会在流行文化节目办事处的节目会议上甄选建议书,并会就有关建议咨询演艺专责委员会(艺术节)。
诚征专业服务人员
流行文化节目办事处诚邀具表演艺术、视觉设计及出版等不同专业资历的人士,就「香港流行文化节」的节目、艺术欣赏及文化活动提供专业服务(包括讲座讲者、讲座/节目主持人、撰稿人、乐曲介绍撰稿人、翻译员、编辑、平面设计师、插画师、舞台技术统筹等)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历及经验。有意申请者,请将履历(详列相关资历及经验)连同服务建议书以电邮或邮寄方式送交流行文化节目办事处考虑。
如有任何查询,欢迎以电邮方式与我们联络。
地址: 新界沙田
乡事会路138号
新城市中央广场第1座17楼1709-171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