遞交建議書
遞交節目建議書
流行文化節目辦事處歡迎任何人士遞交節目建議書,為「香港流行文化節」提供高質素且與香港流行文化相關的創新節目,可由本署主辦或以贊助形式舉行。節目建議書須詳列節目概念及演出方式、有關的藝術工作者、製作細節、預算費用及背景資料(例如以往演出的評論、影片、錄音等)。流行文化節目辦事處一般需要12至18個月時間處理節目建議。如建議書由遞交當日至建議演出日期不足6個月,可能不獲考慮。
甄選準則和程序
所有節目建議都會以相同的準則詳加甄選,包括擬議節目及其創作及製作人員的藝術及專業水平、節目是否符合「香港流行文化節」的主題和宗旨、整體節目安排、財政預算、節目的技術可行性、市場考慮等。署方會在流行文化節目辦事處的節目會議上甄選建議書,並會就有關建議諮詢演藝專責委員會(藝術節)。
誠徵專業服務人員
流行文化節目辦事處誠邀具表演藝術、視覺設計及出版等不同專業資歷的人士,就「香港流行文化節」的節目、藝術欣賞及文化活動提供專業服務(包括講座講者、講座/節目主持人、撰稿人、樂曲介紹撰稿人、翻譯員、編輯、平面設計師、插畫師、舞台技術統籌等)。申請人必須具備相關資歷及經驗。有意申請者,請將履歷(詳列相關資歷及經驗)連同服務建議書以電郵或郵寄方式送交流行文化節目辦事處考慮。
如有任何查詢,歡迎以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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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事會路138號
新城市中央廣場第1座17樓09-11室